南昌市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通过“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网”进行,可以通过www.nc315.gov.cn进行访问。
网站备案的基本流程:
(1)企业在线提交备案申请;
(2)备案机关网上预核准;
(3)预核准后,企业携带材料进行现场核准,备案机关核实备案者提供的材料;
(4)备案机关通过备案后,颁发备案证书和备案电子图标,发布备案公告;
(5)备案者将备案电子图标链接到备案网站(网页)的首页底部中间位置,备案完成。
网上备案申请具体操作步骤:
(1)登录“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网”http://www.nc315.gov.cn;
(2)点击首页“备案申请”图标或点击菜单“企业网站备案”进入备案操作模块,点击“首次申请者登录”;
(3)根据营业执照核准性质选择“个体”或“企业”。
选择“个体”的,根据营业执照核准内容,在“字号名称”、“注册号”(阿拉伯数字部分)、“经营者”等处如实准确填入相应信息,单击“备案申请”按钮;
选择“企业”的,根据营业执照核准内容,在“企业名称”、“注册号”(阿拉伯数字部分)、“法定代表人”处如实准确填入相应信息,单击“备案申请”按钮;
输入访问密码,用于在线查询企业当前的备案状态以及变更备案申请信息。
(4)确认备案主体基本信息一致后,点击“下一步”进入备案申请的信息填写界面;
(5)根据页面提示输入的内容,如实填写提交相关资料,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,等待通过预核审。
(6)提交预核审申请后,可访问“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网”http://www.nc315.gov.cn进行备案状态的查询(如查询不到,则尚未预审核通过)。
(7)已预审核通过的,点击首页“备案申请”图标或点击菜单“企业网站备案”进入备案操作模块,点击“已备案者登录”,通过企业(个体)信息,以及备案申请时设置的访问密码进行系统登录,登录后打印《南昌市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申请表》。
(8)企业携带《南昌市工商管理局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申请表》以及以下材料前往“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666号南昌市工商大楼四楼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互联网监测中心”进行现场核准:
A. 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B. 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
C. 域名登记证复印件;
D. 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(或协议)复印件;
E. 有关网络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;
其他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,进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应当前置行政审批的,提供相关许可证明复印件。本办法规定提交复印件的,应在向备案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时出示原件,并在其提交复印件上加盖备案申请人公章(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盖章或签字)并署明与原件一致。
(9)提交核实材料后3日内,在上述网站“已备案公告”栏中查询是否通过备案;如果已通过备案,则通过(7)中的登录方式登录系统,获得工商备案电子图标和备案证书链接地址,网站建设者将电子图标贴置于本企业网站(页)的显眼位置并链接至上述备案证书链接地址,备案完成。